中国正义反腐网(www.zyff.net)、《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广东讯:新冠疫情近期横扫中国,导致不少民众失业、企业倒闭。一时间,如何应对大规模的金融风险再次成为地方政府面临的一大难题。几天前,深圳出台的《个人破产条例》已经提请市人大审议,标志着这个经济特区成为全国首个探索个人破产制度的地区。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的个人微信公众号近日发文说,目前中国新增失业人数可能已经超过七千万,失业率可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尽管李迅雷事后澄清这份报告并非他本人所写,而且只是在特定假设情境下对失业率水平的估算,但中国近期有大量人口失业显然是个不争的事实。这也意味着,有不少人陷入了个人现金断流的困境。
▲个人破产制度(腾讯网)
《深圳特区报》近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已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标志着深圳将成为全国首个通过立法,对个人破产制度进行探索的地区。报道说,这项法案将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得到重生的机会,也会让当地的市场退出机制变得更加健全。
深圳财经评论人士邹涛表示,中国之所以到现在都还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因为私人财产权的概念在国内仍然相当模糊。
“在中国的特殊体制下,人们对个人财产的定位似乎还停留在一个‘这些都不归我所有’的状态中。不仅如此,中国公民的私人财产权长期以来得不到非常严格的保护。”
他举例说,中国民用住宅有七十年产权,耕地承包期是三十年。与大多数西方国家不同,中国没有私有土地,这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地方政府对私有财产的轻视。
因此,中国企业能破产、个人破不了产的局面也被一些学者称作“半部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3日,全国正在公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已经超过580万,其中包括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深圳开创中国破产制度先河
值得注意的是,开创中国企业破产制度先河的也是深圳。早在1993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率先制定了当地的企业破产条例,这为全国人大在2006年通过《企业破产法》奠定了实践基础。
如今,深圳再推个人破产法也是为了顺应当地市场的需求。截至今年一月底,在深圳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超过120万,占当地商事主体的37.5%。不但如此,还有一些商事主体其实是微电商和自由职业者,他们在某种层面上也可以被看作是个体户。
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讲师谢远扬近日发文说,合理的个人破产制度,一是能够给人从头再来的机会,鼓励民众创业;二是能降低社会负债率;三是能及时终结债权债务关系,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中国金融学者贺江兵也表示,如果这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推行,将造福于个人、社会和国家等多个层面。
“第一,个人破产制度显然可以为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帮助;第二,对银行来说,这可以帮助它们剥离不良贷款;第三,对整个社会来说,它可以树立一种诚实守信的氛围。也就是说,只要我诚实守信,即便破产后从头再来也没事儿。”
个人破产制度指的是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将其剩余资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对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免除该自然人继续清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2020年4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潇湘晨报)
不被“老赖”利用是立法难题
深圳或将对此立法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字里行间中,不少人难掩个人破产法可能会被滥用的担忧。
考虑到这项法律试图保障债务人的权益,有网友反问说,诚实守信的债权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护呢?还有网友开玩笑说:“房贷不还了,申请破产。”
深圳评论人士邹涛指出,中国多家P2P网贷平台近年来频频爆雷,就显示出了个人破产制度需要区别对待不同自然人的重要性。
国内P2P门户网“网贷天眼”此前根据其不完全统计报道,截至去年年底,光是北京市朝阳区就有48家P2P平台失联。
邹涛还说,除了确保个人破产制度不会被“老赖”利用之外,政府日后在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前,还有一项更重要的工作要做。
“地方政府制定公民破产法的前提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已经非常明确了,并且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我估计这在《宪法》上都要明确才行。”
目前,美国、英国等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都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而香港和台湾等地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