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告原配“借”款70万案测谎遭拒绝
数年前,原湖南某媒体记者曹辉和长沙女子王哲关系暧昧,为了讨得情人欢心转移财产,曹先后写了70万元的假欠条给王。当曹良心发现而欲回到原配刘敏身边时,王索性偷走曹借来的轿车,车主将曹等告上法庭,判决车归原主,但在政法委的干预下,法院至今扣车不还。不久,王拿“欠条”将曹、刘告上了法庭要求还款。二被告大呼冤枉,强烈要求进行测谎。长沙开福区法院一审判决欠款成立,曹刘随后上诉到中法,中法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法院虽书面报告请示市政法委建议测谎,但再次遭拒绝,法院于是驳回了曹“愿出所有的费用进行测谎”的申请,判定曹刘还款70万。此案一枉再枉的内幕则是,王哲托人找到了人称“了难(消灾)书记”的长沙政法委书记谢树林。
优秀记者走歧路
原配苦心保婚姻
2007年金秋十月,湖南长沙湘雅医院住院处,现年34岁的长沙公交公司下岗女工刘敏独自躺在病床上,辗转反侧,她不时地拿出自己前段时间写给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的反映长沙市政法委书记谢树林利用手中公权干预办案打击陷害自己的丈夫曹辉的投诉信。另外,最让她伤心和遗憾的是还有一封她写给家人的遗书。
图为遭受羞辱和打击的刘敏身患癌症倒在医院病床上
“如果不是我的乳腺癌要在这个节骨眼做手术,此时我应该是赶到北京上访去了!去北京就没想再回来,我最盼的是,中央指令湖南彻查为他人办事谋利的“了难(消灾)书记”谢树林的违法行为,否则我就选择长眠在美丽的京城。”刘敏长吁一声说。
一个下岗职工为什么会和堂堂的长沙政法委书记较上了劲,甚至还要以死相向?
这一切还要从数年前说起。
刘敏的丈夫曹辉是湖南某媒体记者,1990年的春天,当时在长沙公交公司上班的刘敏和曹辉相识并相知相爱,最后于1998年走上了婚姻殿堂。
“那时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才几百元,房子还是租来的,不过我们生活得很是幸福美满,常常是我下班做好饭,傻傻的等他回来吃饭,然后二人一边吃饭再一边看他当日的新闻节目”想起往日生活刘敏眼里写满了幸福。
令人羡慕的好日子,到2000年年底发生了质的了变化。
曹辉工作业绩不错,再加上他勤奋好学,多次获得单位二等功和嘉奖,并在2000年被提为部门主管,单位因此还给他们还分了房子。此时,事业有成踌躇满志的曹辉开始了下班不按时回家甚至夜不归宿。每当刘敏问起,他总以应酬多为借口。2001年年初有风言风语传到刘敏耳朵中说,曹辉所在单位广告部临聘业务员有一个叫王哲的女孩子和曹辉关系暧昧并打得火热。
于是,经过四处查找,刘敏和曹辉的姨妈找到了王哲的母亲,请求她好好管教管教王哲,不要做插足他人家庭做不光彩的第三者。
王哲母亲刘玉梅为此的答复则是:“你看不好自己的老公,找我们也没有用,要他们分手可以,不过要给我女儿青春补偿费……”
刘敏写好了控告曹辉和其二奶的遗书,准备服药自杀。正在她犹豫不决时,她弟弟给她打来电话说,不好了,父亲因为这件事而积郁成疾一病不起了。
赶到父亲病床前,刘敏更是悲从中来。父亲拉着刘敏的手说:“孩子,你一定要坚持住,曹辉的本质并不坏,那女的就是图他的钱,你千万不要放弃……”。
就是在父亲等亲人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下,刘敏才在那暗淡的数年里没有崩溃。后来父亲在2006年春天撒手人寰。老人临走之前,正好得知王哲在法院要告原配刘敏还款70万,老人弥留之际还在一直念叨:“孩子啊,这个世道变了啊,二奶竟告上原配了……”。
再说2001年刘敏去过王哲家后的王哲和曹辉更是明铺暗盖我行我素。甚至到2004年的时候,曹辉提出了离婚。而刘敏一直予以拒绝,她感觉到白手起家的夫妻二人很有感情基础,丈夫曹辉只不过是一时“贪玩”而忘记了回家的路。
“我当时虽然恨他做了对不起我的事件,不过我更恨的还是第三者王哲,因为她明知道他有了家庭,为什么还要缠着我丈夫?”刘敏说。
就在刘敏发动亲友进行保家反击时,王哲和曹辉更是疯狂也更是“浪漫”。曹辉在2005年4月拿本是夫妻共同财产的14万元做首付以王哲的名义购买了一套复式住宅。除此外,曹辉还出资和情人王哲到国内外去旅游,还为王家装修买家具甚至在五星级大酒店为王哲母亲大办生日宴席。
曹辉对情人一掷千金,对原配刘敏就没有那么慷慨大方了:与王的交往期间刘敏连生活费都拿不到,更多的是独守空房,顾影自怜。
巨款欠条悄出笼
露水鸳鸯成仇家
除了平常消费中照顾王哲家而讨好王哲外,为了在日后离婚中可以夺得更多家产,于是王哲多次要求曹辉给其出具假借条而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
2004年的1月4日,在一宾馆内,王哲胁迫曹辉虚构欠款事实向情人打下了欠款30万元人民币的欠条。
对于不是借条而是欠条,曹辉日后解释说,他根本没有向王哲借过钱,他也怕离婚不成王哲真要他还钱的时候,他可以说明欠和借的不同。“欠”一般是拿了人家货物或有业务关系的双方经结账后才常用的一种写法。
“我当时就是想和她(王哲)在一起,简直是鬼迷心窍了,另外,王哲其实那时就存了心眼,而我是绝对的色令智昏了,因为只要我不听她的,她就要死要活割腕自杀、告到我单位……”。曹辉如是说。
后来看到曹辉一直没有离婚,王哲要求曹辉再次给她打一个40万的“欠条”。
“我当时问过王哲,为什么又要打条,她说,婚再离不了,就给40万做补偿,如果我们结婚了,这张条子就不存在,至于第一张条子已经撕掉了”,曹辉回忆说,“再后来,王哲见我不从,于是她又开始了‘一哭、二闹、三上吊’,万般无奈下我只好给她又打了一张欠条。”
“如果我真的借了她的钱,为什么我给她买房子的时候没有约定原欠款如何去处理?”曹辉又说。
“我们在同居期间不是住酒店就是住在我们租来的房子里,我出资购买那套住宅的目的是为了以后做二人共同生活的香巢之用”。曹辉在日后向刘敏写的坦白书里承认说。
2005年9月26日双方终于起草了一份由王哲单方面保留的分手协议:王哲、曹辉5年前自愿“恋爱”,因曹辉一直未离婚,让王哲感情受到重创,耗费了青春和(荒废了)事业。现两人自愿分手,曹辉自愿补偿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一个月内结清),帕拉丁汽车一辆(白色)。蹊跷的是该“协议”上只有曹辉一人签字。
同时让人不解的是,既然已经到了分道扬镳的地步,协议中却一直没谈曹辉以前向王哲“借”(欠)的70万元巨款该如何去归还。而那两张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最后日期是2004年8月1日!
曹辉对此的解释则是,他根本就没向王哲借钱,分手的时候也就想不起来还有什么借条,再说王哲已经多次说那些借条已经撕毁了。
王哲日后在法庭上为此申辩,分手是分手,借款是借款,没什么关联的。
直到2005年12月30日,曹辉仍然没有将所谓的分手款和补偿车到位,此前,王哲多次找曹辉要求其兑现承诺。当日下午,曹辉王哲又约定到一宾馆房间内“商谈商谈”。
“当时她去开好房后并叫我上去,我将车停在楼下,等我们发生不正当关系然后再喝下她亲手准备的饮料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醒来后,已经是十几个小时后了,等我发现汽车和王哲都不见了,打她电话又关机的时候,我马上就给妻子打了电话,然后还以王哲涉嫌下迷药盗走汽车报了警。”曹辉介绍说。
不知道什么原因,当初接到报警的长沙市天心区公安分局金盆岭派出所,不但不到现场去化验曹辉所喝的饮料是否有毒,而且还拒绝给曹辉受理立案。
因为汽车不是曹辉的,车主就在其公司所在地雨花区公安分局报了案。不久该局将失踪多时的王哲找到,当时汽车已经套上了一民牌,车厢内还藏有一武警牌照。一同被抓获的还有和王哲新男朋友唐涛涛(化名),唐称其对该车的来路是完全不知,不过唐承认两幅假汽车车牌照是由他和王哲一起去搞的,王哲支付的费用。
雨花公安分局将车移交到了案发地天心公安分局,而天心公安分局不但不追究王哲和唐涛涛盗车、做假车牌的责任,却要反过来拘留报案人曹辉,说其涉嫌报假案。2006年11月22日,针对曹辉所报的王哲涉嫌“麻醉抢劫”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2007年2 月12日,却又出具了以王哲涉嫌投毒盗窃被刑事立案而解除了行政拘留曹辉5日的决定。
天心公安分局说曹辉报假案的依据则是,既然你曹辉先在我局报警没立案,然后你和车主又跑到另外一个区去报案并又说了一个新的案发地址,那就是涉嫌报假案。
“就是因为你警察不但不去抓嫌疑人更没有当时到现场去勘察以致现场被宾馆服务员打扫而遭到了彻底破坏。”曹辉的代理律师杨先生说。
不久车主将王哲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汽车,经长沙天心区法院判决,汽车应该返还车主所有。不过至今长沙天心区法院就是不予执行。车主多次上访到省市人大后,2007年的3月主审法官聂洪祥在(2007)天民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上首页顶部做了亲笔说明:该案判决已经生效,未自动履行,已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汽车扣押存放在本院。另,根据彭院长指使,执行庭在执行过程中,要与区政法委联系。
“为什么我的车已经经过了判决,并且缴纳了执行费保全金,却因为“要和区政法委联系”这样的一句话就至今不能要回。这不是政法委干涉办案插手判决那又是什么?”车主的代理人无奈地说。
而据天心区政法委人解释说,压力不是来自他们,而是来自长沙市政法委,因为谢(树林)书记对此案有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