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先生你好:我遇到极为棘手的问题,但又找不到法律依据,无奈给你们写信,希望给予援助。我们是一家国营面粉厂职工,1998年该单位改制,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当时因人员富余,一部分人从事多种经营自谋职业,现在我们去社保局察看我们的养老保险金时,才发现单位没有给我们交纳。请问:1、现在的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国家所有,这种形式的公司不给我们交养老保险金对不对?2、当时企业改制时,一没有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二没有宣布开除辞退任何人。他们不给我们交养老保险金,有法律依据吗?
答:单位改制时,对于自谋职业的富余人员,应当有相应的安置方案,并且该方案应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因此,主要要看对你们的安置(包括养老保险金问题)是否是按照改制方案执行的。对于改制后的公司是否一定要给你们缴纳养老保险,目前我们也难以有明确的结论。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目前有关法律也缺乏明确细致的规定。建议你们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咨询。(地平线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