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讯:央行继6月初发出大额现金管控的通知后,7月1日首先在河北省开启了试点实行。当天,微博再现热议,很多网民对此表示反感。
▲央行7月1日开始首先在河北省开启了大额现金管制试点。(图片来源:网络)
河北省大额现金管制针对存取款满1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个人以及满50万元的企业单位。
管制内容包括,达到上述金额的个人和企业单位,在进行存款和取款的时候必须登记存款的来源、取款的用途,这些信息将被记录到大额现金资讯系统中。
河北省是全国第一个试点省份,接下来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将扩大到浙江省和深圳市。这两个地区的个人存取款限度分别是30万元和20万元,企业单位的存取款限度与河北省相同。
据悉,央行计划试点两年,在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的时候全面实行,同时实行数字人民币。
央行在6月9日首次发布“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当时引发网络一片骂声。网民质疑,银行账户已经实名,为什么还要登记,这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存取自己的钱也不再有自由。
7月1日,微博上再次出现对这一话题的热议,网民纷纷表示,“取自己的钱干什么还得向银行汇报?”“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变相不让取钱了呢?”“只针对老百姓了。”“特权人群取一个亿也不用登记,没人敢查。”“这不侵犯个人隐私吗?”
▲微博上网民评论(微博截图)
▲微博上网民评论(微博截图)
▲微博上网民评论(微博截图)
央行6月9日发布的《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中称,管理范围包括大额现金存取业务、大额取现预约、大额存取现登记,以及特定行业企业大额现金交易记录及报告、特定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管理、个人账户大额用现管理、个人现金收入报告、大额现金出入境监测等。
对于央行的这一政策,不仅民众纷纷表示不满,外资机构也对此表示关注和担忧。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徐晓婷表示,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通过香港的人民币清算行监测境外人民币现金业务情况,包括监测口岸地区个人账户大额现金收支,分析境内居民、境外非居民大额现金存取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