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不服江苏省靖江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张震向泰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时间:2022年01月11日 作者:未知 新闻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

       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2022年1月10日,强拆受害人张震通过邮寄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请求依法撤销被告靖江市人民政府〔2021〕靖行复第82号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靖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2021〕靖行复第82号(受访者提供)


       张震的房屋位于江苏省靖江市靖城街道前进社区复兴路81号(原靖江市商业局宿舍)。拆迁方借“危房解危”名义,对住户进行骚扰,采取停水停电等手段,行逼迁之实。


       2021年8月10日,张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向靖江市公安局提交了《寻求保护申请书》并详述了其人身和财产处于危险的境地,请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对张震及其家人生命财产依法保护采取保护措施。但该局收到《寻求保护申请书》后,至今未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张震的房屋遭遇了强拆,损失惨重。为此,张震向靖江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靖江市政府于2021年12月29日作出〔2021]靖行复第82号行政复议决定:“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告知“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原告张震提交《寻求保护申请书》后,靖江市公安局是否履行了职责的问题。


       被告靖江市政府认为“张震寄送的《寻求保护申请书》,靖江市公安局已经作出了处置,履行了法定职责,张震的复议申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张震认为,靖江市公安局所谓“民警于2021年8月16日17时56分抵达张震户,沟通中民警明确告知危房解危系政府行为”并不等同于履行了法定职责。


       首先,所谓“政府行为”,并未告知哪级政府行为,也未告知该政府行为是否合法。


       其次,以借“危房解危”名义,行侵犯公民财产权之实,属于非法侵害。对此,人民警察有保护公民财产不受非法侵害之职责。但靖江市公安局未起到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害之职责,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靖江市公安局未履行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之职责,导致原告的房屋于2021年8月25日被违法拆除。对此,靖江市公安局难辞其咎。靖江市政府驳回的行政复议申请,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强拆受害人张震希望法院秉公执法,依法裁判,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网友评论

推荐阅读

微视频|湖南湘西龙山县多名城管殴打商户,现场画面曝光   2024年6月15日,湖南湘西州龙山县数名城管人员与商户发生肢体冲突一事引发关注。因遮阳棚下摆摊问题,城管队员与多名商户发生口角或冲突,他上前劝阻冲突时被多名城管队员按倒在地围殴,周围民众前来劝阻。 【详细】

突然爆雷!“养羊理财平台账上已... | 微视频|蒙河水库占承包林地,山... | 浙江第一大华侨之乡青田县当过4...

国企央企大规模财务造假,专家:恐致金融危机   “国企上市公司连续造假13年”,“多家国企造假,最狠的4年造假86亿(人民币,下同)”,“百亿国企造假,虚增收入超42亿”……一起又一起的事件显示“国企造假”风波扩大。专家表示,国企大规模的财务造假会引发金融市场系统性的风险。 【详细】

ST爱康锁定面值退市 27万股... | 中国车企极氪上市后首份财报 净... | 微视频|银行真没钱了?吉林银行...

相关新闻

  • 暂无相关信息!
  • 关注正义反腐网微信

    关注正义反腐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