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云南昆明黑社会大佬孙小果犯下强奸、故意伤害等多宗重罪,但因“警二代”身份逃过死刑。案件重审后,过了20多年孙小果才被正式执行死刑。案件因涉包庇、纵容罪犯,但一群公安和司法体系的官员充当其“保护伞”,激起巨大的民愤。这宗奇案近日再被关注。
▲图为孙小果。(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犯下强奸等多宗案 手段极其残忍
1994年,孙小果伙同4名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大马路上强行将两女子拉上车,驶至一处轮奸。于1995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其父母通过篡改年龄、伪造病历,让孙小果非法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未在监狱待过一天。
获得庇护的孙小果继续行恶。1997年的8个月内,孙小果犯下至少8宗案。涉及强奸4名女性,其中包括2名未成年人。
1997年4月,其在茶苑楼宾馆强奸了15岁少女宋某;同年6月1日,在娱乐城玩耍时,其将17岁女学生张某某带至茶苑宾馆强奸;同年6月4日,孙小果在茶苑宾馆强奸了15岁女学生菠某某。
孙小果犯案手段极其残忍,1997年11月,孙小果等人轮番对受害人张某某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竹筷和牙签刺张女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女的手臂,案件引发全国关注。除此之外,孙小果及其社团成员有聚众殴斗、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涉黑犯罪。
强奸4人 牙签刺乳房
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故意伤害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但是1999年3月9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2007年9月27日,在院长赵仕杰的直接授意和要求下,云南省高级法院再审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20年。
然而,孙小果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后出狱。原因是在狱中,孙小果申请了“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的国家专利。其母孙鹤予、继父李桥忠通过请托云南省司法厅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朱旭、副巡视员刘思源,昆明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陈超,变更考核计分让孙小果被评选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及将非孙小果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列为孙小果专利并认定该专利属重大立功表现,获多次减刑。
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原是武警云南边防总队司令部处级官员,退役后任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局长。
2010年4月11日,孙小果出狱,化名为“李林宸”,成为多家企业股东并在昆明经营多家酒吧,成昆明黑社会大佬。
2019年因殴伤他人被捕,发现孙小果曾是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案件2019年10月在云南省高级法院重审。孙小果被认定属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该案原再审及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次再审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消息公开后引发大量网民关注,一度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名。短时间内就涌出数万条评论贴。
“第一次犯罪让他取保候审,才导致又接二连三实施了恶行,背后隐藏的一系列涉案人员都应该受到惩罚。”“那些孙小果的保护伞也应该枪毙吧,没有他们的保护哪会有那么多的人受害?”“希望那些包庇他的官员也有同样的下场。”
另外,2019年,19名涉孙小果案的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19名被告人被判2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包括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警察)和继父李桥忠(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
涉孙小果案被判刑官员名单
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昆明公安局民警孙鹤予(孙小果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云南省司法厅巡视员罗正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刘思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朱旭,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处长王开贵,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云南省第一监狱督查专员贝虎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云南省第一监狱指挥中心民警周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云南省第二监狱十九监区监区长文智深,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云南省第二监狱医院民警沈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云南省官渡监狱副政委杨松,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子安,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陈超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杨劲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昆明市官渡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进,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原所长郑云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