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向北京市律协发函“关于反映张庆方律师违规炒作个案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情况的函”(张庆方律师提供)
张庆方博士的声明:
本人5月11日实名举报聊城市公安局在办理杭州国脉电信公司所谓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中掠夺民营企业合法财产,违法从涉案冻结款物中挪用110万作办案费的恶劣行径,并将相关举报信寄给山东省监察委、山东省检察院、聊城市监察委、聊城市检察院后,至今尚未收到以上部门的任何反馈。
但是,今天下午,本人却收到了北京市律协转来的聊城市公安局的告状信,在这个“关于反映张庆方律师违规炒作个案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情况的函”中,聊城市公安局恶人先告状,称本人的实名举报“严重影响了山东省、聊城市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了省市领导重视”。
在此,本人非常疑惑:实名举报中反映的聊城市公安局的违法事实,聊城公安局认还是不认?山东省聊城市的领导既然“重视”,为何至今没有任何受理举报的单位找本人就举报事实进行核实!
任何公民发现犯罪事实,都有权利也有义务举报,这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的法定权利。在此,本人再次声明,对聊城市公安局的违法犯罪事实,将举报到底,直到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为止。
张庆方律师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