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甘肃讯: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被甘肃省纪委监委留置。据报,尚伦生被调查的原因是“介绍贿赂”及涉多年前“马冰冰黑社会案” 。
▲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资料图)
据《财新网》引述兰州消息人士称,6月底,尚伦生的岳父在新疆去世,他前往乌鲁木齐奔丧。当飞机降落地窝堡机场后,他立即被守候的有关人员带走。
报道说,尚伦生此次被留置,跟16年前甘肃兰州轰动一时的“马冰冰涉黑团伙案”有关。尚伦生是该案第三被告人荣一健的辩护人。荣一健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死缓,理由是有“重大立功”。
消息人士称,尚伦生此番被留置,理由是“介绍贿赂”;行贿对象是该案二审主审法官、甘肃高院原副院长午明强;以及据称涉嫌制造虚假立功材料,使得荣一健二审死里逃生。
有消息人士称,荣一健服刑期间,还贿赂监区看守警察,享受特殊待遇,甚至不断犯事,由此牵扯出其服刑的监狱数名警察被判刑窝案,还连带甘肃省监狱管理局两名原副局长被查。
去年底,退休多年的午明强(74岁)被有关部门带走。报道说,午明强之子就在尚伦生的律所里执业。
公开资料显示,尚伦生,男,汉族,出生于1962年8月,甘肃省景泰县人,执业律师,198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后即从事律师工作。现任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马冰冰涉黑团伙案”的背景
2006年,甘肃省高级法院对“马冰冰涉黑团伙案”作出终审判决。该案有59名被告受到处罚,其中7人被判处死刑,4名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另有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中第三被告人荣一健由死刑改判死缓。
20世纪90年代初,马冰冰大肆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上的闲散青少年80多人,形成了以马冰冰为首,林少云、荣一键、丁海晖等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马家军”。自1992年至2001年间,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动辄行凶杀人、伤害,10年间造成11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