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福建讯:福安不安。福建东部的这个县级市,前后有三任市长落马,2016年出事的林小楠是第三个落马市长。2017年,林小楠被公诉,指控其收受13名行贿人共计733万元人民币现金。
▲福安市原市长林小楠的弟弟林小华提交2000余分钟录音和19余万字录音实录,举报陆宁福等人违法办案制造伪证。
法庭上,林小楠说,他绝不是贪官,“指控我的贿款,哪怕有一分钱是真实的,那法庭即使判我死刑把我枪毙了我亦不会喊半句冤屈。”2018年11月,福建省宁德市中院一审宣判,所有受贿指控全部成立,林小楠犯受贿罪,获刑12年。在判决书送达回证上,林小楠写下“不服!不服!!不服!!!”,他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将如何裁决,尚未可知。
▲福建福安原市长林小楠(网络图片)
早在2017年12月,宁德市检察院对林小楠案的4名办案人员作出处理,其中一人是反贪局副局长陆宁福,撤职后被责令辞职,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处分缘由是,林小楠的弟弟林小华称其遭胁迫后违心供述帮林小楠寄存其受贿赃款中的670万元,他提交2000余分钟录音和19余万字录音实录,举报陆宁福等人违法办案制造伪证。录音中,陆宁福等人称,林小楠案“水分太大”、“小楠没有钱,我们都很了解”,办林小楠案“触及到我心里底线的东西,我心里很不舒服”,并多次承认,让林小华做笔录是在做伪证、编故事——这些录音悉数曝光于网络,种种反常言词,使得官场内外对林小楠受贿一案浮想联翩。
贷款买房的市长
被双规时,林小楠任职宁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
周东胜记忆犹新,2016年9月5日中午,女儿要去学校,林小楠送到门口,他说了一声“孩子,抱抱”,女儿张臂跳起,扎在父亲怀里。头一天,林小楠和妻子带女儿去学校注册,女儿升学念五年级,她很高兴父亲开始有时间陪她。过去,林小楠在福安当市长,一家人都住市委宿舍,所有家事都由周东胜承担。
林小楠的家在宁德市东侨区盈丰佳园小区,住10楼。站在窗户边,可以望见市人大的办公大楼。9月5日下午,林小楠步行去上班,一去不归。
林小楠离开福安是在2016年6月底。原本他可选择去市经信委,考虑到亏欠家人太多,最后去了人大,和市长的位子相比,这是个闲职。当时坊间有传,纪检部门带走福安多个老板,目标直指林小楠,但他在妻子面前泰然自若。
周东胜说,风声最紧时,夫妻二人互相交底,都说绝对没收过外面老板的任何财物,因此内心坦荡,林小楠还趁7月份的空档期,报了驾考学车。
人大的任命文书8月10日下达,林小楠上班不足一个月即被双规。9月19日,靴子落地,宁德市纪委通报:林小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不久后,坊间传他受贿“大几百万”,此事令林家人震惊。
在林家人眼中,林小楠高度自律,不可能是贪官。周东胜也向全家人交底,他们夫妇不可能受贿一分钱。
在林小楠担任福安市长之前,曾担任市长的兰如春、薛世平先后落马。周东胜说,林小楠在去福安时,就意识到福安社情复杂,警醒身边人勿贪财。
周东胜对记者称,她和林小楠结婚20多年,家里的一切开销都由她掌管,林小楠从来不让她“干政”,仅叮嘱她看好家,不收非分之财,林小楠也从来没有交给过她工资、奖金以外的钱。截至2016年9月,她和林小楠在银行总贷款109万元,两人银行帐户150万元,所有财产收入都是合法的。
林小楠从政之地主要是宁德的屏南县、福鼎市、福安市。
在福鼎和福安,林小楠夫妇都住在市委宿舍,没有置业。2002年,两人在屏南县花7万元购买集资楼一套房,2006年在屏南县与林小楠另五个兄弟姐妹共建一栋自住楼,2009年在宁德市花57万元购买盈丰佳园商品房一套,其中贷款占34万元。家里仅有的一辆轿车,是林小楠用省里发的20多万元奖金分期付款买的。
“我老公出身贫寒家庭,他把清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曾经对我说,老婆,我们要知足,钱财都是身外之物。组织对我够好了,一个月工资七八千元,到手五千多。住在市委宿舍,吃饭就在食堂,开销都省了。”周东胜说。
林小楠双规后供述其一共收受贿款764万元,其中670万元交给弟弟林小华寄存,另外94万元交给了妻子。对此,周东胜感到不可思议,“首先,我没收到所谓的94万元,纪委和检察院从来没找过我做笔录核实这个事。其次,我们家和小叔子之间的经济往来,都是通过我,因为他比较宽裕,从来都是我向他借钱,用来周转或炒股使用。”
被录音的反贪局副局长
林小华接到纪检专案组要求配合调查的电话是在2016年11月15日。
在经济上,林小华比二哥林小楠强的不是一星半点。他在厦门有一个铺面和两套房,北京也有一套房。1999年,他大学一毕业就去了厦门,起初在一个做配电设备的日资企业,三年后跳槽到现在的公司,担任大北区的销售总监,税前年薪百万,另外他自己还跟人合伙开贸易公司。
6天后(21日),林小华来到指定地点福州市龙峰宾馆,开好一间房后等候约谈。在办案人员进门之前,林小华打开手机,按下录音键后放进裤兜。这只手机记录了将近8个小时的谈话过程,直到失电关机。
录音显示,先后与他谈话的有省纪委、宁德市纪委、宁德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办案人员让其交供问题,并告诉他,林小楠已经承认放了钱在他那儿,希望他配合办案,如实交代。
林小华否认林小楠给过他钱,“在这样的大数据环境下,有做过的事情就一定是有的,我要表述的意思是,我从来没和林小楠做过一笔生意,也没有通过他赚过一分钱,更没有拿到林小楠给的一分钱。”
林小华作出回复后,办案人员仍围绕林小楠的供述让他交代。
林小华说,他从大学毕业到今天,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去福安总共只有三五次,因为他有偏头疼的毛病,每次都是去闽东医院看病,其中一次是陪一个教授去福安,“林小楠陪一起吃了餐饭,酒店住宿费我都是自己结账的。不能占便宜,也不可以。”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林小华。
林小华亦表态,如果说林小楠确实受贿,他要承担法律后果。“法院判了,需要兄弟姐妹帮他退赃,凑钱给他都没什么问题。但现在不是事实,我没有接收他给我的钱呀?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林小华回忆,这次谈话是在没有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进行的,谈到深夜后,办案人员手段升级,言语上对其侮辱,并殴打他,将他按在马桶里溺水,“尽管没有录音证实这一切,我以全家人性命发誓,都是真的。”
第二天,林小华被带到霞浦县的一个办案点。他称,身体上和精神上都受到折磨。24日,他被带到霞浦县检察院,在一楼的一间办公室,窗帘都拉上了,没有录音录像,在场的有宁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陆宁福等人。
“反抗也没用,不配合就被打耳光,最后我在打印好的笔录上签名。我在笔录里承认从林小楠那里分五次收下670万元,这670万元全部是以现金的方式花出去的,其中一些用于房子装修,有些用去买黄金,有些用来买茅台酒,有150万借给了朋友包某华。”林小华说。
25日,林小华在办案点通过电子转账,替林小楠向宁德市纪委上交764万元赃款。当天,朋友包某华将他从霞浦接走。
林小华出来后,每一次与办案人员见面或通电话都会录音。
由于此前笔录并不完善,陆宁福等人于2016年12月,多次前往厦门找林小华修改笔录,而笔录的时间、地点则登记为2016年11月24日和霞浦检察院。此后,他们又和林小华一起到屏南县找包某华完善笔录,最终无果。
录音材料显示,陆宁福等人对林小华谈起林小楠案,声称“水分太大”、“小楠没有钱,我们都很了解”,办林小楠案“涉及到我心里底线的东西,我心里很不舒服”,他们多次承认,让林小华做笔录是在做伪证、编故事。
在谈到林小楠为何供述把钱给了林小华让他来顶包时,办案人员的结论是“他老婆没有钱”。
法庭发誓:受贿一分钱甘愿枪毙
在案件由反贪局移交公诉部门之后,林小楠全盘翻供,称其此前遭刑讯逼供,所有供述受贿的内容都是假的。
2017年6月5日,宁德市检察院向宁德市中院提起公诉。林小楠被指控在2010年至2016年担任福安市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用地申请、征地拆迁、资金补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福安金宏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公司、范子明等人的贿款。
起诉书显示,“行贿人”一共有13个,最大的一笔200万元,最小的一笔5万元。因为有“行贿人”在国外无法取证做笔录,最后指控林小楠受贿的金额不是764万元,而是733万元。
林小楠一案的卷宗中,原本有林小华的笔录。由于林小华通过林小楠的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录音举报材料,公诉方撤回了林小华的笔录和林小楠的部分供述笔录。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2月1日、2日,林小楠案在宁德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驳回了辩护人的排非申请,所有证人无一出庭。
法庭上,林小楠讲述了其被双规3个月的遭遇:初期十天十夜轮审,没有睡过一个小时的觉,长时间站立,遭受辱骂、殴打、唾沫吐面,令其身心极度痛苦,精神崩溃,最后,他在办案人员提示下,被逼违心交代了收受范子明、何忠等人贿赂的虚假情节,此后又编造了张锦华、尤长荣等人行贿情节。
在作法庭最后的陈述时,林小楠说,其自从政以来,尤其是在福安任职期间,始终秉承“忠诚、干净、担当”的理念,坚守底线,不谋私利,堂堂正正。“扪心自问,我没有愧对组织,没有愧对人民,没有愧对自己的良知,诚然我在工作中有这样那样的失误,但我绝不是贪官。天日昭昭,如果指控我的贿款,哪怕有一分钱是真实的,那法庭即使判我死刑把我枪毙了我亦不会喊半句冤屈。”
2018年11月13日,宁德市中院开庭宣判,一审认定林小楠受贿73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70万元。林小楠血脉贲张,当庭大声质问:“天理何在?正义何在良?知何在?”
三天后,林小楠收到判决书,他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写下:“不服!不服!!不服!!!”
证人讲述的遭遇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林小楠的妻子周东胜无法接受。她和家人找到林小楠案的“行贿人”张锦华(10万元)、尤长荣(10万元)、何忠(200万元)、范子明(198万元)等人一一对质。
张锦华等人表示,是在受到逼供、体罚、辱骂或者胁迫的情况下,违心承认送钱的。
张锦华是原福建新坦洋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这家企业注册资金6000万元。张锦华说,他没有给林小楠送过一分钱。林小楠案第一次开庭前会议那天,他专程去法院,要求把他写的真实情况交给审判长。
▲尤长荣提供一份“自述材料”。
尤长荣是宁德市人大代表,福建省长兴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八代人造船,但他识字不多。
尤长荣回忆,林小楠被双规后,他于2016年10月10日被专案组叫到福安宾馆,让他交待问题,纪检人员拿出林小楠9月29日写的供述让他看,内容是尤长荣找他办事送他10万块钱。尤长荣说这事不存在,但不认就不让走。迫于压力,他违心承认。但出了纪检人员房间的门,被叫进隔壁检察人员的房间后,他马上讲没有这个事,但不承认行贿不在笔录上签字就不让离开,迫于压力,他最后签了字。
2017年12月18日,宁德市检察院再一次找尤长荣核实。尤长荣说,他再次如实讲述没有行贿,但对方不作笔录,因为不识字,他便找来司机,由他口述,司机写下后,他歪歪扭扭抄了一遍,交给检察院。
何忠是福安市金宏运混凝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所有行贿人中第一个被抓的。林小楠被指控应他请托,为该公司获得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三通一平”基础设施补助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帮助。
何忠说,他没有给林小楠行送过钱。补助3000万元是福安市政府红头文件定的,包括常务副市长等20多个官员开会敲定的。因为巡视组认为3000万补贴有问题,财政局便让他交发票,他只好付100多万元的税点找渠道开发票,到后来又全部退还了3000万元补贴。被抓出来后,他还被追究虚开发票罪的刑事责任,判了一年零十个月,缓刑二年,目前接受社区矫正,被限制出行。
何忠回忆,他是半夜被带走的,在里面他被长时间罚站,一共被关五个月。他自恃练过武,身体能扛,但关了四五个月,承受能力达到极限。这时候,办案人员给他看了林小楠交代的内容,让他配合,他看扛下去没有意义,所以违心供述。
范子明是多家公司的老板或股东,在福安做过地产项目。他称,是在遭受折磨之后,看到办案人员拿出的林小楠的供述材料片段,他才做笔录承认送钱。“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有给他一包茶叶,包括我也不可能给他一根烟,这是铁定的,”范子明说。
尤长荣接受采访表示,绝对没有向林小楠行贿,“问我一百遍、一千遍,我没有,真的没有。”
记者亦接触到何忠、范子明、张锦华,三人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但声明自己没送过钱,对林小楠,三人均作出正面评价,称其为官正派。
办案检察官被录音扳倒
在一审宣判后,林小楠随即提起上诉,目前正在等候二审开庭。
林小华掌握的录音材料显示,陆宁福等人在办案过程中,除了说过很多反常的言词,其多次去厦门办案在餐厅消费均由林小华买单,宴请7次共计11145元,陆宁福还收受两瓶铁盖茅台,多条香烟,茶叶,水晶杯等财物。
林小楠案审理期间,林小华将上述录音悉数曝光于网络,办案人员的种种反常言词,使得宁德民间和官场对林小楠受贿一案浮想联翩。
林小华同时将举报材料寄给宁德市检察院,举报陆宁福、吴旭铃、吴成钿、刘经斌等人刑讯逼供、违法办案、胁迫其作伪证。
2017年12月28日,宁德市检察院干部督导处处长杨丽向林小华通报了对其举报的调查结果。
杨丽说,经过调查,没有发现陆宁福利等人刑讯逼供的证据,目前已认定陆宁福等人在办案过程中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办案纪律、工作纪律。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宁德市检察院给予陆宁福、吴旭铃、吴成钿等三人检纪撤职处分,退出违纪所得和消费费用,责令陆宁福、吴成钿辞职。对刘经斌警告处分,退出违纪消费费用。吴旭铃、刘经斌调离办案部门。此外,给予陆宁福、吴成钿开除党籍处分,刘经斌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宁德市检察院作出的处理,林小华认为轻描淡写,没有触及到陆宁福等人违法办案、制造伪证、明知案件有问题还要硬干的实质。
▲林小华在举报信完成了整理的录音文件,共计19万字,他保留了50个录音文件。
林小华的举报仍在持续。此前,他已通过中国邮政EMS把举报材料寄给了福建省委和宁德市委的主要领导、中纪委、最高检。举报材料包含刻有2000余分钟录音的光盘和19余万字的录音实录。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召开前后,林小华再次向中纪委和最高检寄送了举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