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日前作出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2010年要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巩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提高打击能力和办案水平,及时发现打掉黑恶势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据介绍,自2006年2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的部署和要求,始终把“打黑除恶”摆在打击刑事犯罪的重要位置,4年来共成功打掉了涉黑组织1300多个,铲除恶势力1459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万多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万余起,遏制了黑恶犯罪发展蔓延势头,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专项斗争中,各地公安机关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发挥了尖刀和拳头作用,组织侦办了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涉黑案件,打出了品牌,树立了威名,成为专啃“硬骨头”的主力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安徽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队被国务院授予“打黑尖兵”荣誉称号。2009年1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授予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辽宁省公安厅“6·07”案件专案组等9个单位“集体一等功”荣誉称号,授予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长王锡章等7人“二级英模”荣誉称号,各地有30个有组织犯罪侦查队、专案组被评为“打黑除恶”先进集体,60名民警被评为“打黑除恶”先进个人。
公安部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滋生、发展黑恶势力的土壤仍然存在,虽然经过持续四年的专项打击,但黑恶犯罪处于活跃期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全国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刑事犯罪的严峻形势,准确把握黑恶犯罪出现的新特点、新变化,切实增强“打黑除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地推动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