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内蒙古讯:2020年7月24日下午16:25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中共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被调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赵云辉被指对抗审查;大搞权钱交易,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送礼金、礼品,用公款向有关部门送礼,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
去年6月25日,赵云辉落马。
去年11月20日,官方通报称,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赵云辉作出逮捕决定。
今年6月1日,赵云辉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起诉。
据指控:赵云辉利用担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东河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兴安盟公安局局长、兴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长,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赵云辉是辽宁省辽阳人。其1977年7月至1978年8月在内蒙古包头市白云矿区国营农场插队,1978年8月至1980年8月于内蒙古政法干校政法专业学习。
此后赵云辉进入内蒙古包头市公安系统,并不断升职。2002年4月至2002年7月,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户政处处长;2002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东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5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9年6月至2009年8月,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任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赵云辉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任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局长(副厅级);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任兴安盟副盟长、兴安盟公安局局长。
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赵云辉任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13年5月起,赵云辉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直至2015年11月。
2015年11月,赵云辉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内蒙古第十届纪检委委员。
近年来,内蒙古官场大地震,包括多名政法系统高官在内的大批官员落马,包括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孟建伟,及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冯志明。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休息室内于2018年11月1日自杀身亡。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原公安厅厅长、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因杀死其情妇案,于2017年5月被执行死刑。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图片来源:网络)
赵云辉简历
赵云辉,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辽宁省辽阳市人,大学文化,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1977年07月至1978年08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白云矿区国营农场插队知青;
1978年08月至1980年08月,内蒙古政法干校政法专业学习;
1980年08月至198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办公室科员、刑警队技术员(其间:1985年09月至1987年09月,在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班学习);
1987年11月至1994年05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法制处三科科员、副科长、科长,《公安法制》编辑部主任、主编;
1994年05月至1998年03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法制处副处长、处长;
1998年03月至2002年04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其间:2000年,高配为副处级);
2002年04月至2002年07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户政处处长;
2002年07月至200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东河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5年12月至2009年06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其间:2009年01月,兼任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9年06月至2009年08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任包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9年08月至2010年09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10年09月至2012年02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安局局长(副厅级);
2012年02月至2013年01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副盟长、兴安盟公安局局长;
2013年01月至2013年05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3年05月至201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5年11月至2020年07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20年7月,赵云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