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北京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2021年1月22日晚上21:00分,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被调查。(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截图)
1月22日,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
同一天,于志刚被罢免中共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同时被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47岁的于志刚,于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次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4年至2005年赴英国牛津大学做访问学者;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成为博士生导师。
2006年,于志刚以学者身份兼任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09年起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务处处长等职。2015年5月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2018年5月卸任。
据媒体报道,2019年9月24日,于志刚曾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进行讲解。
据《经济观察网》引述多位知情人的话表示,于志刚被纪检监察人员带走留置的消息,至迟在2021年1月9日前就已在一定范围内流传。
知情者称,于志刚涉嫌在“扫黑除恶”案件中违规插手“捞人”;同时,在中国政法大学的自主招生考试里,他也涉嫌腐败,从中“吸金”甚巨。
“他一边在自主招生会上反复强调要公平公正,不能对不起学生云云,一边私下大量收钱。”一位接近于志刚的知情者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图片来源:网络)
于志刚简历
于志刚,男,汉族,1973年5月生,河南洛阳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理事长。
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
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任刑法学讲师;
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4年至2005年赴英国牛津大学作访问学者;
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被遴选为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同年开始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7年入选中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0年获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第11届全国青年委员;
2012年5月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2015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2015年12月11日,受聘郑州大学兼职教授;
2017年9月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
2018年3月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8年5月3日不再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违纪被查
2021年1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辞去代表
2021年1月2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由北京市选出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于志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21年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于志刚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于志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