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黑龙江讯:黑龙江哈尔滨市政法系官员犯罪屡查不止。近日该市公安局公布查处19名警务人员,包括多名正处级警官。他们涉及的罪名不仅包括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吸毒、贪污受贿、勾结黑帮,还有警官组织恶势力集团敲诈勒索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民众嘲讽道,他们几乎把黑社会的全部行当都包圆了。
▲哈尔滨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原支队长崔义(图片来源:网络)
8月2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通报了28名官员的典型案例。但是官方通稿上没有详细点名这28人都是谁,之后的通稿公布19名被移送司法的公安警察的名单。
这19人中有多个处级官员、多名派出所长和警察。包括哈尔滨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原支队长崔义、治安支队原支队长修永财、刑侦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李浴非3名正处级干部以及3名副处级警官。落马警官警员除了来自市局,呼兰区公安分局(5人)、道里区公安分局(3人)是“重灾区”。
其中的原副处级官员刘永军被指涉嫌行贿罪;原道外分局嵩山路派出所所长范立东涉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滥用职权等罪。
香坊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调研员于志强组建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洗浴场所组织卖淫,采取威胁、恐吓、辱骂、殴打等暴力手段,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道里区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四中队长邵壮涉嫌敲诈勒索罪,同区群力派出所副所长魏鑫开设赌场;市局三级警长何亚财涉嫌寻衅滋事罪。
上述消息成为大陆互联网热门话题,网民对他们的各种罪状表示震惊。有网民表示,这是“夜幕下的哈尔滨”、“警黑同道”:“这19人几乎把黑社会的全部行当都包圆了。黑成这样,也实在让人倒吸一口凉气啊。”
《北京青年报》报道,这19人与之前查处的哈尔滨政法系统中的官员或有关联。去年夏天,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任锐忱落马。在担任政法委书记之前,他还担任了8年哈市公安局长。他在哈市公安系统门生故吏之多,可以想像。
此次名单中排在榜首的崔义,正是在任锐忱担任局长期间从五常市公安局长任上被提拔为哈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支队长的。名单中排名第二的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支队长修永财其实还有另一个身份,即哈尔滨市公安局原办公室主任。任锐忱升任政法委书记后,还会亲自向修永财交待工作。
2018年哈尔滨公安交警系统“塌方式腐败”。当时查出122名领导官员及公职人员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来自哈市公安系统,包括交警部门、巡特警支队、公安分局。当时哈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下属十三个交警大队中,有十二名大队长都牵涉其中。
2019年,哈尔滨呼兰区“四大家族”涉黑涉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相继被查,保护伞主要是哈尔滨行政系统的一批官员,黑老大更是在公安等政法部门官员的“保驾护航”下,常年称霸一方。
哈尔滨政法委书记任锐忱的落马通报最后证实,他包庇纵容涉黑人员的犯罪活动,为涉黑人员谋取政治、经济利益,充当涉黑势力“保护伞”。任锐忱之后落马的是哈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车福滨、崔义。
这次公布的19人名单中,有5人都是来自呼兰分局。他们全部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1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哈尔滨呼兰区“四大家族”(杨、于、王、董)势力长期盘踞呼兰,在供热、房地产、公交线路、商贸等行业领域垄断经营、欺行霸市。他们向农贸市场摊点强收“管理费”,导致卖菜成本增加,菜价相应上涨;他们把持呼兰主要的公交线路,司机特野蛮,车辆又破又危险,民众坐车得小心翼翼。
媒体称,整个呼兰区的经济几乎都被黑恶势力所绑架,市场处于极度扭曲的状态。民众只能接受质次价高的服务,稍有不从,就会面临暴力威胁。
以下为通报详情——
1、崔义,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正处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非法收受干警贿赂,涉嫌受贿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2、修永财,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正处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投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3、李浴非,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正处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徇私枉法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4、刘永军,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处级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行贿罪,数额较大,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5、张培福,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行贿罪,数额较大,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6、范立东,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嵩山路派出所所长,副处级。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滥用职权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7、于志强,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调研员。于志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利用洗浴场所组织卖淫,采取威胁、恐吓、辱骂、殴打等暴力手段,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8、邵壮,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刑侦二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正科级。涉嫌敲诈勒索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9、魏鑫,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群力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涉嫌开设赌场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0、杨文忠,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工农派出所民警,一级警长。涉嫌滥用职权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1、刘冬,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第一看守所民警,二级警长。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2、刘彦铁,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二级警长。刘彦铁滥用职权,为黑社会犯罪团伙主要成员订立攻守同盟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3、何亚财,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民警,三级警长。涉嫌寻衅滋事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4、宋勇,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顾乡大队民警,一级警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超越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非现场处罚不计分业务,犯滥用职权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5、王甲,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利民派出所所长,正科级。王甲在办理涉黑团伙妨害公务案件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犯玩忽职守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6、陈庆伟,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正科级。陈庆伟在处理涉黑团伙赌博案中,犯滥用职权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7、张鹏,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腰堡派出所所长,正科级。工作中违反规定办理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犯玩忽职守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8、何连海,男,中共党员,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利民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不依法履行职责,犯玩忽职守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19、鲍培明,男,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看守所民警,二级警长。醉酒驾车,造成对方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犯危险驾驶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