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洪洞县政府获悉:经过近10个月调查取证,洪洞县曹家沟5号煤矿2008年9月发生的,因井下炸药燃烧引发6人窒息死亡的瞒报事故,终于告破。矿主杨三俊等11名相关责任人被警方控制,纪检检察机关对该矿驻矿员等5名公职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当地群众三次举报
2008年10月8日,群众举报位于洪洞县山头乡曹家沟村的“洪洞县曹家沟三兴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矿难,隐瞒不报”。接到举报后,县委、县政府责成煤炭局核查。因举报所提供的企业名称不存在,未查出曹家沟境内的其他煤矿发生事故,调查工作停顿。
同年10月17日,洪洞县又得到新的线索,称曹五号煤矿发生事故,有6名矿工死亡,一名为洪洞人郭某,其余5名均为陕西人。县委、县政府决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在警方调查中,没有发现该矿有事故迹象,矿工中没有举报中的郭某,也没有所说的陕西人,调查工作再度停顿。
今年7月28日,洪洞县又得到较为详实的举报,称曹五号煤矿发生的事故,6名矿工死亡,其中4人为湖南人,并提供了详细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码。警方赶赴湖南,经接触死者家属,均否认死者死于洪洞县。
矿方深夜将遗体秘密转移
在此期间,警方排查中,在霍州市殡仪馆查到了有高长力、刘志进、刘楚进、李光志4人的死亡证明,随后又发现霍州市人民医院有高长力的入院记录和死亡证明。警方发现送高长力到霍州医院的系曹五号煤矿的一名司机,当即对该矿法人代表、矿长等11名重点涉嫌人员进行控制,并再次派人赴湖南进行调查核实。同时,聘请民爆工程技术人员、煤炭技术专家,于8月13日到曹五号煤矿井下勘察。
8月14日上午10时,警方初步认定曹五号煤矿于2008年9月23日发生过因井下炸药燃烧引发6人窒息死亡的事故。事发后,矿方趁夜深无人之际,把死者遗体秘密转移。目前,此案调查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