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江西省高安市法院日前审结三件“烂尾楼”官司,判决开发商返还业主首付款及已支付的银行贷款,且后续贷款由开发商向银行归还。但是有网民质疑,业主能否拿回首付及已支付的银行贷款。法院判决,法院删文章?
▲江西省高安市法院近期审结三起烂尾楼官司,判决开发商应返还业主首付及已付贷款。图为高安市的三起烂尾楼案件其中之一。(图片来源:网络)
最高人民法院旗下网站《中国法院网》7月15日报道《开发商楼盘“烂尾” 法院判决由开发商归还房贷》,现该文章页面已经找不到了,已被删除。在江西省高安市法院审结了三起因开发商楼盘“烂尾”,购房人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的合同纠纷案件。
▲《中国法院网》7月15日报道文章《开发商楼盘“烂尾” 法院判决由开发商归还房贷》(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网站 / 部分截图)
▲《中国法院网》7月15日报道文章《开发商楼盘“烂尾” 法院判决由开发商归还房贷》已删除文章(图片来源:百度搜索 / 截图)
法院审理查明,三名购房人于2019年与高安市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楼盘房屋。购房人交纳了首付款后,购房人、开发商、银行三方签订了《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向银行按揭借款支付购房余款,此后购房人按时归还银行贷款。
但过了交屋期限,建商却表示无法按时交屋,且不能确定何时交屋。购房人遂依据合同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借款合同》,由开发商返还首付款及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后续贷款由开发商向银行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最后期限的90天内无法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开发商应将原告交付的首付款返还给购房人,另外购房人向银行支付的银行按揭贷款应由开发商返还给原告,未支付部分由开发商向银行支付。
法院根据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图为高安市的三起烂尾楼案件其中之一。(图片来源:网络)
上述报道公开后,一些网友跟贴提出质疑:“开发商要是有钱,还至于烂尾吗?
“业主的首付在签下买房合同时已经付了,开发商后来破产了,业主的首付和缴纳的贷款谁来赔?最后还是业者首付没了,房子也没了……”
“这算赢了官司,输了钱吗?”
“烂尾楼的根本的原因是为什么房子没盖好就可以卖?业主打入监管账号的钱,为什么能随便花?知道应该找谁去了吧,整个事情业主没有一点的错误,却只有业主承受最大的损失和风险!”
▲图为高安市的三起烂尾楼案件其中之一。(图片来源:网络)
6月底江西爆发烂尾楼业主串连停贷行动以来,全国多地业主因楼盘延期交付宣布停止还贷,这股风暴愈演愈烈。这些烂尾楼案例中,有的是延期交付多年的烂尾楼案子;有的是尚未到交付时间却因资金紧张烂尾的案子。
据媒体《信报》7月20日报道,全国烂尾楼业主集体断供潮已扩散至26个省或直辖市的至少315个楼盘。
花旗银行称,断供潮下预售资金监管或进一步收紧,地产商再融资及去库存难度愈来愈大;同时,银行风险偏好下降,买家情绪低落,若地产商展发展新项目的动力减弱,地方政府卖地收入会遭受沉重打击,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券违约风险提高。
官方对烂尾楼业主集体停贷高度警觉。7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声称,高度重视“个别房地产开发商发生延期交付的情况”,认为关键在于“保交楼”,强调会引导金融机构管控风险,与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门、地方政府协同,防杜烂尾,确保交楼。
然而,中国金融机构多年来被质疑监管不力、放贷浮滥,甚至涉嫌政商勾结贪腐,才造成大量烂尾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