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www.zg-zyff.org)、《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广东讯:近日,深圳坪山区前区委常委刘国红被起诉,涉嫌受贿超过五千万人民币。
深圳坪山区原区委常委刘国红被起诉。(图片)
据多家媒体报道,号称“雪域英雄”的刘国红涉嫌受贿5162万,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53岁的刘国红被指,在2007年至2019年间,利用担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行政执法队队长、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深圳市坪山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采购、旧城改造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5162万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刘国红,1966年7月出生,河北省安新县人,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早年主动申请到西藏服役,前后长达17年。在西藏期间,他曾担任过西藏军区56101部队汽车连排长、副连长、汽车二连连长、西藏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西藏军区纪委委员等职务。
今年11月,刘国红被双开。
刘国红最为人所知的是,他曾在高原遭遇严重的车祸,被狼群围困五天五夜,仅凭自己的尿液延续生命。
刘国红自2007年开始收贿,第一次他收到多于一年工资的10万现金,之后随着职务提升,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2011年至2016年6月期间,刘国红多次操控龙城街道清洁环卫项目招投标,帮助某清洁公司中标,他从中收取巨额好处。
刘国红曾说,“我看到那些环卫工人啊,我心里面很痛,我觉得我没良心。但后来呢又给自己解脱,这是老板给我的,老板不给我也会给别人,所以这种心理真是严重扭曲,给自己良心上本来是一种谴责,变成了一种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