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甘肃讯:2018年6月20日,甘肃庆阳的19岁女高中生李奕奕从市中心百货大楼跳下身亡,随后,她被班主任吴永厚猥亵、但后者却逍遥法外一事也被曝光。
▲甘肃庆阳19岁女高中生遭班主任猥亵跳楼身亡,后者仅判刑两年惹怒网友。(微博截图)
今年6月9日,庆阳市中级法院对案件作出二审判决,裁定维持原判,吴永厚获刑两年,刑期完毕后的三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相关职业。如此轻罚引发中国网友的愤怒,不少人对所谓“法律”嗤之以鼻。
2016年,李奕奕在就读庆阳六中期间遭吴永厚两次猥亵。她曾手书6页控诉状,向庆阳市法院揭露吴永厚趁她在学校生病体虚时实施亲吻嘴巴、咬耳朵、撕衣服等猥亵行为。
她写道,“我吓懵了。我才这么小,我还期待着考上大学,我还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向往。那一刻,一切都没有了,我只感觉到了无边的黑暗、恐惧、羞辱还有恶心。”
2017年,李奕奕的父亲李军明两次起诉吴永厚,但他在2018年3月1日和5月18日分别收到西峰区和庆阳市两级检察院出具的不予起诉决定书,理由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与此同时,李奕奕的心理因被猥亵且等不到公道正义而遭受创伤。她出现失眠、半夜惊醒、间歇发抖等状态,还多次试图自杀。
在她跳楼身亡后,甘肃省检察院终于在2018年8月撤销市、区两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2020年4月10日,西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称吴永厚的猥亵行为加重了李奕奕的抑郁症,构成强制猥亵罪;但其案发后赔偿被害人医疗费4.2万余元,且无前科,可从轻处理。
最终,吴永厚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相关职业。
李父李母都表示,女儿在事发前活泼开朗,没有抑郁,也从未找过相关医生;法院要判断她在事发前就有抑郁症,至少应该找到医学方面的证明。
他们提出上诉,但是二审庆阳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被报道后,大量网友对法院的轻判表示愤怒。微博留言里满是“两年?”的质问。
有网友说,“才两年?认真的?”
“害死女孩,只判两年,三年后还能从事教育工作。”
“两年?什么艹蛋法律条款,一个女孩的生命终止,这种人很可能是惯犯,有些孩子不敢说而已。”
“才两年?为什么这种罪名都是判得这么轻的呢?之前有个学生在路上打了几巴掌老师也是判了一年多还是两年来着。对法官的判刑感觉很迷惑很不能接受,打几巴掌居然判差不多两年,猥亵这种罪名居然只判两年,理解不了”。
“两年??……让人觉得犯罪也没什么,害的人都自杀了,才两年,以后会不会有更多人觉得反正才两年而肆无忌惮呢……”
也有网友表示,这样的判罚“是对这种罪行的放纵”,“中国的法律真的让人失望”。
“强奸幼女五年,猥亵少女导致自杀两年,法治国家?呵呵……”
“一条女孩的生命,才判罪恶之人两年,这是哪个国家的法律?”
“是我们的法律生病了吗?”
“拖了两年才判了两年,这样直接当庭释放了,大大的讽刺啊,依这样的法判决何以服民心!评论区为证。”
还有人说,“教师是诲人的,不是毁人的。希望所有害群之马都及时受到应有的惩罚。”
“如果他是一个有一丝丝愧疚之心的人,让他活着或许是对他最大的惩罚,可惜他不是,他可以苟活着忘记自己的罪行,罢了重新开始所谓的人生,而受害人的父母则这辈子都无法重新开始,无法忘记他们的女儿,更无法释怀这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