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贵州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落选“文明城市”之后,福泉市一名中学女教师因违反交通法规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近日被迫上电视公开道歉,此举引发网民的质疑。
▲聂姓女教师公开检讨“人行道骑非机动车”(视频截图)
11月17日,贵州多家媒体播出福泉市福泉中学聂姓女教师在电视上“检讨”的新闻。此外,福泉中学常务副校长张光奎也在当地媒体上公开道歉。
《上游新闻》报道称,今年福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落选,随后该市开始对交通违法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
聂姓女教师在长45秒的电视公开“检讨”中表示,11月9日,她在福泉市政府红绿灯处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全市人民道歉。
张光奎也称:“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作为教育单位感到很惭愧。”
▲福泉中学校园
据《澎湃新闻》报道,福泉中学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涉事女教师及学校副校长道歉是市委文明办的要求,并非学校自发行为。聂老师除了在福泉电视台公开道歉,还在教育系统被内部通报批评。
福泉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一名工作人员称,一旦被发现存在不文明行为,所有市民需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公开道歉。
福泉市委宣传部此举,引发舆论的炮轰与质疑。
▲视频【因人行道骑车 贵州福泉市一女教师上电视公开做检讨 网友:是不是过分了?!.....】
有媒体评论称,浪费市里公共电视资源用长达1分钟的时间曝光一个骑自行车的不文明行为,让本人在全市道歉的做法未免用力过猛,好比用大炮在打蚊子。用这种“软暴力”伤害他人人格,简单粗暴地把不文明行为人推向人生的深渊,让社会群体排斥他们,孤立他们。
网络社交媒体纷纷质疑,“上电视道歉的法律依据在哪里?”“这样的行政水平,真是不配称文明城市。”“这太过分了,当代游街示众。”“这种上电视检讨的做法很不文明,很野蛮。”“这样的行为恰恰证明了当地政府的野蛮不文明,没评上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