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油竹新区原管委会主任凌侃(来源: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 资料图)
11月20日,浙江省青田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对该县油竹新区原管委会主任凌侃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 2006年,时任青田县温溪镇镇长的凌侃,利用职务之便,为工程承包人提供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便利,事前或事后共收受承包人现金贿赂人民币8万元。此外,2004年至2008年,凌侃还收受他人为搞好关系送他给他的1500欧元和2万元人民币。
同时查明,2006年年底,凌侃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作为招标方(业主)的负责人与投标人互相勾结,将标底放在投标人指定设计院制作,致使投标人所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此外,2006年-2007年,在浙江某高速公路清渣工程中,凌侃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违反工程款支付程序,擅自将不应支付的25万工程款分两次全部结清,导致该工程至今没有完工,工程款也没有追回。
今年9月1日,青田县检察院对已经上挂到浙江省某厅级机关的凌侃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依法立案侦查。(文字来源:正义网 作者:范跃红 陈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