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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成迫害访民新莫须有的罪名 被指警察国家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作者:李新 新闻来源: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

       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公民记者李新报道)北京庆祝建党100周年后,一部分遭截访的访民被释放,还有的被刑事拘留,罪名花样百出,包括诽谤罪、袭警罪等等。律师认为,这些“新罪名”标准宽泛,是这个国家越来越警察化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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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访民刘亚杰在北京遭入室绑架,暴力截访。(受访者提供)


       辽宁访民马志文近日告诉记者,他接到吉林市刑警大队的电话通知,他的女朋友刘亚杰因为袭警罪目前被羁押在吉林市看守所。马志文对此表示不解,询问她怎么袭警,对方称“等到法院那边看就对了”。


       电话上,马志文质问,“你们破门而入绑架刘亚杰,还给扣个袭警罪?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能袭警?”对方又称,刘亚杰是在舒兰市北城看守所袭警,是在进拘留所之前,其它情况不清楚。该警察拒绝透露其姓名。


       今年6月15日,刘亚杰被从北京强行绑架回原籍吉林省舒兰市,其北京暂住的出租屋现场凌乱,卧室门被强行撬开。起初,刘亚杰被控制在舒兰万通宾馆,在与记者的短暂通话中,她说,“(舒兰)县公安局的三个人,像抓‘猪’似的,破门而入,私闯民宅,(把我)绑架回来的。”


       马志文提供的照片佐证,刘亚杰的胳膊腋下里侧紫一块青一块,有被强行抬走抓伤胳膊的痕迹。外界不禁质疑,难道警察抓“猪”,“猪”的挣扎和嚎叫也变成“袭警”了吗?


       刘亚杰案的离奇之处在于,她在北京近三年没有上访却遭入室“绑架”,当地驻北京办称把她“接回老家,解决诉求去了”;她在酒店被非法拘禁几天后,突然被拘留,当地街道办负责人透露,是因为国家安全局介入,指刘亚杰将“被恶意截访、控制人身自由”的事发到了网上。几天后,她的罪名又变成了“袭警罪”。


       马志文认为,刘亚杰可能被列为重点,要判重刑。这是吉林省当局指使下属强行打压访民刘亚杰,他们宁可违反法律和政策,也要杀一儆百,以达到让别的访民不敢进京上访的目的。


       同样离奇的案子不止一桩。7月1日,河南访民邢望力的妻子收到了一份来自息县公安局的刑事逮捕通知书。邢望力今年4月底在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邮局邮寄信件时,遭北京警察拦截盘查。他被转交给地方后,先是被刑政拘留;5月12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在息县看守所羁押;6月18日又被以“诽谤罪”刑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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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望力入狱三月,被指两易罪名。(受访者提供)


       邢望力的儿子、以难民身份旅居新西兰的邢鉴因此写信求助新西兰总理、外交部长等人,希望他们能帮助向北京施压,敦促当地公安局立即释放他的父亲。


       6月30日,邢鉴收到新西兰总理阿德恩办公室的回信,称已收到他的来信,并已转交新西兰外交部审议。其他议员也回信表示,对他父亲的处境表示同情。


       庆祝建党100周年刚过,7月5日天津访张建中被当地派出所强行传唤。知情人透露,当时警察暴力执法,还扑向正在使用手机录像的张建中家人、抢夺其手机,几个警察压在张建中的前妻身上,导致她肋骨骨折。随后,张建中一家三口都被带到派出所,他们的罪名分别是寻衅滋事、妨碍公务和袭警。张建中的儿子被控袭警,据说是因室内空间狭小,屋里的一盆水撞洒了。


       由于警方欲再次以“寻衅滋事罪”抓捕出狱仅三个月的张建中,并拿其家人作要挟,要他停止接受采访,张建中被迫噤声。


律师:诽谤罪针对自然人 应属自诉案件



       针对上述案件和罪名,人权律师包龙军向记者分析表示,这些罪名都是莫须有的迫害。据他了解,邢望力的案例,是因为他去看江天勇律师,当地政府对他实施进一步的迫害。


       包龙军说,“他能诽谤谁呢?他在网上可能是比较激烈地对当地政府的一些侵害人权的行为进行了揭露,他们就认为诽谤,但政府它没有这种人格权,诽谤主要是针对自然人。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为“以暴力或者其它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包龙军指出,诽谤罪正常来说,应当属于自诉案件,进入不了公诉程序。“他们拿这个来做为公诉的依据是什么?它自己这个刑法规定的,反正也挺离奇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就属于公诉案件,但是诽谤怎么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呢?”


       至于所谓网络寻衅滋事,“诽谤国家领导人,危害国家安全”,包龙军表示,这属于公诉案件,但是本身这个刑法条文就很奇怪。“因为正常来说,在民主国家,那对于国家领导人,那是随便可以批评的,因为你是公众人物嘛。在这个国家可能就都是犯罪行为了。”


律师:袭警罪强化警察特权



       对于袭警罪,包龙军认为,袭警罪也是非常恶劣的一个新的罪名。“正常来说警察要执法,你违反不配合,最多也就是妨碍公务,又弄出来一个袭警(罪)。这是警察国家对警察的又一个专门的特权。”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第277条,袭警罪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png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第277条,袭警罪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图片来源于网络)


       根据《刑法》第277条规定,袭警罪指“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包龙军表示,“暴力是怎么样的一个暴力?对警察造成怎么样的伤害?太笼统了,它根本没有细化。再一个就是‘依法’执行公务,你截访是依法执行公务吗?截访本身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对于公民的一种侵害,按你(中共)自己出台的信访条例是‘依法信访’。”


       包龙军说,“那就是不管他是合法执行公务也好,违法执行公务也好,甚至是犯罪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没有任何理由的对人实施抓捕、强制了,这种行政行为你反抗都不行了,你反抗就变成了袭警。”


       “它有没有一个标准?它是不是造成警察什么伤害才构成袭警,还是仅仅语言上面的一种暴力或者反抗违法执法行为就变成了一个袭警?”


       他指出,现在规定得非常宽泛。“任何行为,警察说你忤逆我了,我就说你袭警,就可以刑拘,就可以给你定罪。它更加强化了警察的一种特权,就是警察不能侵犯。甚至是他在执法过程中、反抗过程中,(访民)的辱骂、挣扎都会变成袭警罪。”


       更为严重的是,“只要公安这方面定罪了,检察院就会批捕,就会提起诉讼,法院就会判决。也就是把公安做好的饭,检察院就得端到饭桌上,法院就得吃下去。这就是警察国家的一种表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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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图片来源于网站截图)


       央视网报道,2020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根据该司法解释,袭击警察不能仅以造成警察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需致伤就可以构罪。


       包龙军对此说,“那标准就太宽了。尤其两高那种解释说袭警不能仅以民警身体造成伤害,就构成犯罪。那民警不造成伤害,你辱骂他、推搡他都变成袭警罪了,他啥伤害都没有,都可以定为袭警罪。两高这种解释,这种更扩大化的解释也是非常恐怖和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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