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山东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2020年11月6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犯五罪被判死缓,终身监禁。蔡国华被指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人民币,下同)。
▲11月6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被判死缓,终身监禁。(资料图)
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1月6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刑6年;以“贪污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刑10年;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数罪并罚,蔡国华被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蔡国华被指在2014年至2016年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核心员工奖励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共计8.9亿余元。
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时,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恒丰银行公共财物,共计1018万余元。
2015年至2016年,蔡国华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时,擅自决定将恒丰银行48亿元资金以信托贷款形式转入其个人控制的公司,谋取个人利益。
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担任霑化县委书记、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时,为8家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索贿共计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系未遂)。
2017年,蔡国华授意银行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贷款35亿元,给恒丰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蔡国华自2013年12月开始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2017年11月27日被带走调查。
此前新浪财经报道,自2016年5月开始,“恒丰银行高管私分巨款”事件持续发酵,蔡国华一直处于风口浪尖。
2016年5月14日,媒体曝出恒丰银行高管通过香港东亚银行的账户私分过亿元公款,其中董事长蔡国华分得3,850万元,时任行长栾永泰分得逾2,000万元,副行长毕继繁分得1,800万元,其他高管分获数额不一。
同年9月12日,栾永泰承认分钱,自己收到约2,100万元。之后,恒丰银行将股权激励计划暂停、降薪50%归罪于“以栾永泰为首的团伙”。
当时,《财新周刊》的封面文章披露,蔡国华等人通过银行理财及同业业务,账外运作400多亿资金,违规“私有化”恒丰银行资金成本高达数十亿元。
▲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资料图)
近年来,恒丰银行多名高管落马。
今年2月,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前行长以及该行总行CIB前副总裁邱野,因“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被判刑7年。此前,邱野被抄家时,其家中被搜出47箱茅台、逾3000克黄金。
2019年12月26日,蔡国华的前任、恒丰银行前董事长姜喜运以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在其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姜被指控贪污价值7.5亿的银行股份并受贿6000余万元。
恒丰银行在经历了两任董事长私分公款被查、40亿刚兑风险、踩雷“侨兴债”、高管大“换血”和总部迁址引发离职潮等事件后,其不良资产不断曝光。各项数据显示,该行情况持续恶化,2017及2018年年报均难产。
恒丰银行前身为烟台住房储蓄银行,成立于1987年,2003年正式改制,恒丰银行成为山东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在全国拥有18家分行和306家支行。
▲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图片来源:网络)
蔡国华简历
蔡国华,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山东阳信人,在职研究生,工学博士,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入党。曾任恒丰银行董事长。
1981.07——1984.08,在阳信县阳信镇医院工作;
1984.08——1986.06,共青团阳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1986.06——1989.05,共青团阳信县委宣传部部长(1986.09—1988.07在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9.05——1991.09,共青团阳信县委副书记;
1991.09——1997.03,惠民(滨州)地委台办副科级干部,宣传科副科长、科长,人秘科科长;
1997.03——2002.01,共青团滨州地(市)委副书记、书记,市人大常委(1997.09—2000.06在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学习);
2002.01——2003.04,共青团山东省委委员、共青团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山东省青联常委(2002.03—2005.06在西北工业大学系统工程专业学习);
2003.04——2003.12,共青团山东省委委员、中共滨州市委候补委员、共青团滨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山东省青联常委;
2003.12——2004.01,沾化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04.01——2005.12,沾化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05.12——2006.01,沾化县委书记;
2006.01——2007.12,沾化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12——2009.11,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9.11——2012.02,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兼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2012.02——2013.12,烟台市委常委、副市长、政府党组成员兼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2013.12——2017.11,恒丰银行董事长。
中共滨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第七届、第八届人大代表;中国共青团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成员。
2017年11月28日,从恒丰银行专题会议上获悉,恒丰银行董事长蔡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一审判决:2020年11月6日,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蔡国华被控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被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