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综合讯:(记者程敏报道)近日一则关于“90后女辅警与9名地方官员发生不当关系”的消息引爆舆论。由于官方重判许艳13年,让许艳父亲火大出面喊冤,案件瞬间成为微博热门话题也被“和谐”。微妙的是,目前官方已将相关报道移除,原因不明。
▲许艳遭官方重判13年的案件引发民间抱不平。许艳父亲也出面发声,令官方尴尬不已。示意图。(图片来源:网络)
“他们给我女儿的钱,是自愿给的,怎么能说是敲诈呢?如果说我女儿敲诈,为什么他们当时不报警?他们有人就是警察。我女儿没有从他们口袋里掏钱、抢钱。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欺负我女儿、玩弄我女儿,犯错误的是他们。”在官方对外宣布许艳因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先后敲诈372.6万元人民币后,许艳父亲作出上述回应,并提出质疑。
3月17日,红星新闻发表一篇题为《独家对话‘敲诈多名公职人员’女辅警父亲:副局长落马前曾给我女儿50万》的报道,文中许艳父亲承认,曾任海州分局副局长的刘姓男子确实给过许艳50万元,那是因当时刘男发现许艳已身怀有孕,“他之前承诺会和他老婆离婚、和我女儿结婚”,“但他说话不算数,耍我女儿...。”
在相关报道曝光后,微博上以“敲诈公职人员的女辅警父亲发声”的标签成为火爆话题。截止18日凌晨1时许,已吸引超过1.4亿人关注,18日下午3时许被“和谐”。
▲微博上以“敲诈公职人员的女辅警父亲发声”的标签吸引了1.4亿人关注。(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微博搜索上以“敲诈公职人员的女辅警父亲发声”的标签也被“和谐”,页面显示“抱歉,未找到“#敲诈公职人员的女辅警父亲发声#”相关结果”。(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有网友认为,官方对灌云县涉案公职人员仅党内处分,而对许艳却重刑重罚,两者差距明显不公。 “第一,那几位公职人员,不能称为‘受害者’。第二,判13年,罚500万,量刑有点过重!第三,这几位公职人员都是垃圾!...”
也有网友留言,“许艳父亲说的没毛病,当初又不是有人拿刀架着那些男人的脖子逼他们上床的”、“我个人认为,这种情况,对于涉案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其中的领导干部的处理,要重一些,道理很简单,因为你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的,你是为人民谋利益的,为什么恰恰走向了反面?第二,公职人员本身受到的教育比较多,按理说素质就应该比较高,不能等同于普遍老百姓。所以涉及到本案的公职人员应该从重从严处罚!”
还有人写道,“不知道为那几个官员洗地的人,是真的觉得他们没错,还是为了维护某些形象。如果是前者,我只能说你们也是一丘之貉了。”
截至发稿前,大量贴文都认为官方在许艳案件上不公平,也因此红星新闻官网报道疑似遭到“和谐”。
▲红星新闻官网于16日发表独家报道也被“和谐”,之后页面显示“404”。(图片来源:微博)
公开资料显示,许艳于1994年出生,2014年毕业于山东一家卫校,先后在连云港市灌云县、新浦区等地的医院上班。 2018年她在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上班,担任辅警。
根据灌南县检察院的指控,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期间,许某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包括时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某兵、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侍卫庄派出所所长朱某等人,先后索取他们372.6万元人民币。最终,灌南县法院判处许艳“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13年,同时加罚她500万元人民币,并追缴其违法所得的300多万元。
法院的这一判处在民间引发争议。对此,江苏灌云县委宣传部曾称,官方已对涉案公职人员分别进行了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其中,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姓男子已表示不再担任原职务。而被卷入此案的连云港市的原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相兵,也于2019年4月因“贪腐”落马。
但值得注意的是,灌云县官方并未具体透露上述涉案人员是否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