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浙江讯:(公民记者程敏报道)浙江省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会员办卡时拍照面部,遭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起诉。11月20日下午,杭州富阳法院一审宣判,动物世界赔偿原告计人民币1,038元损失,但驳回其它诉讼请求,郭兵表示,正考虑上诉。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图片来源:网络)
据《钱江晚报》报道,法院在判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038元,删除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的同时,驳回了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它诉讼请求。郭兵表示,对判决仅部分满意,正考虑上诉。
郭兵于2019年4月花1,360元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年卡。7月、10月,野生动物世界两次向郭兵发送短信,通知年卡入园识别系统更换事宜,要求激活人脸识别系统,否则将无法正常入园。也就是说,年卡用户的入园方式从指纹识别升级为人脸识别。
▲原告郭兵与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图片来源:富阳法院 / 微信公众号截图)
郭兵认为,面部特征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或者滥用,极易危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收集他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郭兵不同意接受人脸识别,要求园方退卡,双方协商未果,2019年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1月3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郭兵在诉讼请求中,要求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并以野生动物世界违约且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要求赔偿年卡卡费、交通费,删除个人信息等。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富阳法院官网)
法院审理认为,野生动物世界在合同履行期间将原指纹识别入园方式变更为人脸识别方式,属于单方变更合同的违约行为,不构成欺诈,对此,郭兵表示不同意,考虑会继续上诉。
对郭兵的维权行为,有网民点赞:“这个案子很值得思考,社会需要这位教授的较真精神,公众的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被外界指成为中国监控系统的“人脸识别”在中国越来越被普遍使用,已达到滥用的程度。激起了更多民众的反感。
有网民认为,道德水准达不到,窃取高科技后,只要所需就乱用,人人都在自危当中,全国变成一个大监狱。
“真没必要,哪都人脸识别真的让人很没有安全感,谁知道个人信息被采集之后又被用到了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