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四川讯:近期,中共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志强因隐匿妻子感染新冠肺炎病毒(武汉肺炎)疫情,导致146户被居家隔离。6月17日,中共四川广安市纪监委通报,罗志强被警告处分。
▲广安市广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志强(图片来源:网络)
四川广安市纪监委通报称,1月26日至28日,罗志强与其妻因私自驾车前往成都,返回广安后,其妻出现头痛、咳嗽等症状。罗志强未主动报告其外出及其妻患病就诊情况。
其妻之后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毒疑似病例。罗志强不允许有关部门对其住所进行消毒,还擅自让其子离开疑似病例留观病区。
2月6日晚,罗志强一家三人均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毒。
在这个过程中,与罗志强及其家人密切接触人员共16名,均被隔离;14名一般接触人员及所居住的南苑小区4幢146户均被居家隔离。
引发网络舆情和群众信访反映,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6月,经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罗志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此事在网上也引起网民的热议,有的网友说:“百姓隐瞒新冠肺炎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官员隐瞒新冠肺炎,官方并不‘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法律?”“《传染病防治法》是给谁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