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义反腐网-《反腐廉政月刊》杂志社北京讯:6月份以来,中国连续发生银行储户存款丢失的情况,相关银行的说法基本一致——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导致储户的损失无人承担责任,引发争议。
▲工商银行位于湖北孝感的云梦支行,49位储户在疫情期间发现总计150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图片来源:网络)
1500万不翼而飞 银行称与其无关
6月7日消息,工商银行位于湖北孝感的云梦支行,49位储户在疫情期间发现总计1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存款不翼而飞。被害人找到银行,被告知这些钱并未存到银行,与银行无关,是该行一名大堂经理的个人行骗行为,这名经理已经辞职。
据悉,这名大堂经理从2016年开始向客户提供高息存款,并开具收条,银行称这些收条不是工商银行的正规存款凭证。
被害人表示,当初这名大堂经理是在银行大厅与他们完成交易,多次拿银行的信用做担保,客户也是因其是工行正式员工才与其进行交易,所以银行方面应负有部分责任。
该银行工作人员说,员工长达四五年的违规操作,银行内部没有发现端倪,这不可思议。大陆律师认为,银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或过错责任。
70万丢失又欠13万 银行被指推卸责任
多家媒体报道,河南省一位民众6月3日表示,她在建设银行河南平顶山煤炭专业支行的69.3万元存款丢失,还“被办理”了5万元贷款和信用卡,贷款分文未还,已经逾期,现在还欠银行13万。
▲一银行图为示意照。
据报道,这位储户的客户经理分7次提走了存款,用于购买彩票,并以这位储户的名义办理了贷款和信用卡。
该银行负责人说要进行调查,称“该员工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种事在内地发生并不意外,客户相信的是银行,能够保障他的资产安全,并不是客户经理,如果这点基本服务也不到位,内地人就要考虑是否要继续存款在国有银行。”
另有网友认为,银行是在推卸责任,“银行有义务保管存款。就是必须确保存款在。”“建行要负很大责任,不能以这是员工的私人行为逃避责任。”“银行先把钱赔给阿姨,然后你们依法办事吧。”“如果该员工赔偿不起,岂不是这钱打水漂了?”
泸州老窖1.5亿元存款丢失案5年后驳回上诉
另外,泸州老窖公司的“1.5亿元存款丢失案”历经5年多,3月24日被宣判,泸州老窖的上诉被驳回。
据媒体的报道,这起“1.5亿元存款丢失案”是几个人合伙行骗,农业银行迎新支行行长参与其中,泸州老窖2014年存款到期时被银行告知“公司账户已无该笔资金,不能按时划转。”
一审结果,对于泸州老窖通过刑事执行程序不能追回的损失,泸州老窖仍需自己承担40%,农行迎新支行承担40%,农行长沙红星支行承担20%的赔偿责任。随后,泸州老窖对该结果提起上诉。
但经过5年多,终审驳回上诉,泸州老窖仍然需要自己承担40%损失。
另外,就在泸州老窖发现1.5亿元存款丢失之后不久,又发现两笔存款(分别为1.5亿元和2亿元)存在异常,涉及银行是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